休假工资
保单号码: 4.14
政策部分: 业务 & 金融
修订日期: 2019年1月2日
1. 政策声明
本政策规定了大学员工的假期工资.
2. 目的
本政策的目的是为了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, 澄清制度期望, 提高业务效率, 降低机构风险, 并强化大学的使命.
3. 适用性
这项政策适用于所有大学员工.
4. 大学法定假期
- 新大的官方假日将在每个财政年度由校长指定.
- 在观察宗教节日时要求为必要的活动提供其他住宿, 参考大学政策.22、大学假期.
5. 假期薪酬资格
- 福利-符合下列条件的员工将获得大学假期的工资:
- 普通全日制
- 普通的兼职
- 在他们的工作月份内,按年计算
- 定期兼职部分年,在他们的工作月份
- 临时员工(临时员工和学生员工)没有资格领取假期工资.
- 参考大学政策.7、员工分类,了解更多信息.
6. 非豁免员工
- 在大学假期工作的非豁免员工将获得假期工作时间正常工资的两倍. 正式员工(包括兼职员工)每个大学假期的带薪小时数基于员工的标准每周工作时间除以5. 该员工将在每个大学假期中支付相应的小时数.
- 带薪休假时间包括在加班计算中. 参见大学政策4.13、加班工资.
7. 免除员工
免税员工在节假日工作将不会得到额外的补偿.
8. 假期内假期
在员工预定假期内的官方大学假期将不计入员工的累计假期余额.
9. 问题
有关这项政策的问题可直接向主管商业和财务的副总裁提出.修改后: 2019年1月2日
采用: 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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